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法治宣传>>“八五”普法专栏

四平市司法局   2022-12-09 16:08:00   来源:
【宪法在身边】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漫画(一)

  有时候人们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远,但其实当你出生的那一刻起,宪法就开始保护你的安全了。宪法存在于我们生活的许多小细节里,它守护着我们的美好生活!

  当你到了适当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宪法保护你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这也是你应尽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当你在超市购物被保安要求检查搜身,你要大声地拒绝他,因为宪法保护你的人身自由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