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因工受伤,现在工伤认定书已下。正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由于工伤鉴定有等待期,所以需要9月才能出鉴定结果。他是公司的派遣制员工,公司要在此期间更换派遣公司,需要在七月底前与旧的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如果经咨询,我这样做了,我在医保局将得不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些我应当享有的待遇。我是骨折,鉴定级别应当最少是十级,只是个等待时间的问题。公司却不允许我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再更换派遣公司。如果那样的话就不让我新签了,我的工作就没了。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法律保护。我们就是小老百姓,补偿金和工作对我们都很重要,我们不想二选一,而且都是我们的正当权益,不知道为什么维护不了。希望领导妥善处理。
你好。经调查,来信人于7月13日向四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按照国家和省条例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集中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此次劳动能力鉴定报名申报情况,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最近一次鉴定需安排在9月中旬进行。根据来信人反应情况,其爱人属于派遣制员工,七月末之前公司要更换派遣公司,现所在公司却不同意等到9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更换派遣公司,后经四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与人社局相关科室咨询,本人可以与单位协商签订双重劳动关系,不会因为9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而影响职工工伤待遇赔付。来信人所反映的问题重点在于协商所在单位与新旧派遣公司签订双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