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规定,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四平市英城公证处,为隶属于四平市司法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承办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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