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铁东区环城路2号,前身为四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81年9月,2013年加挂四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6月14日,正式更名为四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系四平市司法局所属行政机构,副处级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负责收治省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担负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治疗和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的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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