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圣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四平市法律顾问处。始建于1956年。2000年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500平方米,位于铁西区育才街(九马路)与中央路交汇处,注册律师12名、实习律师及助理3名、行政管理人员3名。成功地办理了港、澳、台地区和日、朝、韩、澳大利亚等国、自然人和商家委托的各类疑难案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担当法律顾问。先后多次被中共团中央司法部、吉林省团委、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现为最高信用“AAA”级律师事务所、吉林人民口碑金奖单位、被四平市企业联合会、四平市企业家协会定为“法律维权服务处”。
承办的主要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委托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3、接受刑事自诉案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或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
五、接受委托,代理专利、商标申请及知识产权的诉讼和专利许可转让贸易代理;
六、接受委托,参加民事调解, 各类案件的仲裁活动;
七、接受委托,代签各类经济合同及合同审查,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八、接受委托,为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见证出具见证书;
九、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吉林华圣律师事务所宗旨:
唯案是举 唯法是齐 伸张正义 为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