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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1-01-12 15:24: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动“十三五”时期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完成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切实履行“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大会,全面部署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郭灵计与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了78个《全面依法治市任务办单》。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四平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印发《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我市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在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发。在省依法治省办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褚春彦对全市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社区、农村广泛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10000张、宣传海报2000张、普法宣传手册5000册,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发放民法典147册。在全市125个贫困村每村组织开展了一场民法典讲座。全市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共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报道223篇,累计阅读量19万余次,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组织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二、加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形式以及报告和公开时限等事项进行规范。

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印发《市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责任分工清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效果。

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根据2019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和评价,通报了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考评(市政府绩效)体系中。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举措落实指标在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通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季度跟进问题整改,推动示范创建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备本市3件法治工作重要决定,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三、扎实做好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

配合市人大做好年度立法计划征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与市人大法制委联合发布了《公开征集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进行认真过细的调研论证,确保立法计划科学且符合地方实际迫切需要。明确制定类项目4件。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规,代市政府起草了《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草案)》,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权力。2020年,提交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4件,其中审核通过并发布3件,1件做暂缓出台处理。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符合军民融合发展要求,及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进行了集中清理、全面清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2020年,向上级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收到各县(市)区政府备案4件、市直部门备案5件。

2020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办理涉法事务48件,其中合同协议35件,诉讼(出庭应诉)1件,开会1 件、其它涉法事务 11件,现已办结 40件。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20件,其中,立案43件,已审结36件,其余7件正在审理中。

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收到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应诉案件22件,已结案17件,余5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案17件,其中胜诉16件,败诉1件。

开展败诉案件调研分析工作。通过综合评析评估,概括评析全市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议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上报至市政府,胡斌市长作出批示。

在全市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为落实“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出了贡献。

五、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执法公示制度得到落实。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在部门网站上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以专栏的形式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12345+”制度体系的内容全部进行公示。音像记录制度得到完善。

推动完成编制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全面梳理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和权力清单,市直29个部门承担行政处罚事项1222项,13个部门承担行政强制事项55项,梳理完成不予处罚清单210项、从轻处罚清单195项、减轻处罚清单200项、免予行政强制清单6项。

行政执法智能备案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全地区录入系统的持证人数6045人,其中市直部门持证人数1654人、持省政府证人数836人、持部委证人数815人、持双证人数15人。

推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有序开展。全市各乡镇派出行政执法机构共计11类,其中行政单位183个、事业单位128个,行政执法种类包括行政处罚等6类138项,行政执法依据11类执法机构103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约800余人。全市共梳理9个部门下放事项184项。

全市各级行政裁决工作职能部门全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

全年共审核25个执法部门年度抽查计划208项,联合抽查计划31项,部门调整计划29项。完成市直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42件,执法委托组织备案21家。市直33个部门1735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网络培训。共接收投诉举报案件5件,办结3件、不予受理2件。

六、强化戒毒监管和社区戒毒工作

切实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的检查指导,尤其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多次深入到戒毒场所进行场所安全及违禁品检查。开展“驻在式”检查指导。

进一步对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排查摸底,鼓励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及公示政策答疑电话,对市强戒所、各工作站对戒毒人员进行动态管控。

目前,共组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75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基础工作站74个,中心工作站2个,帮教小组74个。

实行“四位一体”的帮教办法,逐一落实帮教措施,明确教育矫治内容、任务和要求,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听取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思想汇报,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按照要求接受检测,把帮助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全过程。

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月开展线上线下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参加“禁毒峰火 闪亮云间”四平“云上”宣传活动。禁毒宣传月共发放禁毒宣传单万余份、禁毒教育读本600余本、宣传展版3块、张帖禁毒标语50余幅。

七、强化社区矫正管理

印发《关于做好国家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深入走访排查,认真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治,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别对涉黑、涉访、涉毒、涉邪教类社区矫正对象和有情绪波动或反常表现,有重新犯罪或行凶闹事苗头,存在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仇视社会等可能引发安全风险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列入重点管控。

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全市。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共315人参加社区矫正法网上答题,参加答题率100%。

八、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紧围绕疫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全市共建立“百姓说事点”1177个,其中39个“百姓说事点”升级为个人调解室,并成立了9家个人品牌调解室。

全市人民监督员已经先后参与公开听证活动19件,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4件,案件公开审查10件,执法检查1件,检察开发日活动1次,拟不起诉2件,共计37件次,共抽选人民监督员63人次参与监督活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部完成,全市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54人。

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开展排查走访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维护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九、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76个,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室)910个,全部配齐配强农村法律顾问,覆盖面达到了100%。购置、安装公共法律智能机器人30余台,“12348”热线平台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次。

积极拓展公证为商会和企业服务渠道、服务疫情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开通“中小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需要法律援助的中小企业内部职工第一时间给予办理援助手续,为贫困村、贫困户、农民工提供便捷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涉企疫情绿色通道,本着就近、快捷、经济的原则,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十、做好律师服务发展和管理工作

组织律师针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热点问题,录制2期电视访谈节目,在四平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及时解答企业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法律知识。录制3期电视法治宣传访谈节目,在四平电视台播出,服务政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组织律师深入顾问单位、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民营企业、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主动出具《全市工商企业家非常时期防范风险意识法律意见书》,整理出涉企30余项风险及应对策略,警示全市企业疫情期间经营风险。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服务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在水源地、矿山保护执法活动中,积极帮助执法部门出具法律意见,在涉环境保护诉讼案件中,代表政府参与法院诉讼,参与诉讼、复议案件16件,服务政府环境保护工作。

律师行业党委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款80000多元。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法治宣传,基层党支部近20名党员开展环境保护、营商法治环境、疫情防控三项重点工作法治宣传活动。

下一步,将立足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建设更好水平的平安四平、法治四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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