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委区政府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探索出一条具有铁东辨识度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路径,有效解决了乡镇“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基本情况
2021年,铁东区被确定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区,经过3年的试点推进,全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全面覆盖,石岭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推广,铁东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案例。
二、主要举措
(一)聚焦执法事项清单制定,确保“接得住、干得好”。牵头组织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以“缺什么、放什么、怎么放”为重点的分区分类调研,找准“下放与承接”涉及的关键问题,通过编制《铁东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赋权事项,整合与事项相关的各类要素信息,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全区4个乡镇集中行使城管、安监、农林等5个赋权部门的109项行政处罚权(含行政强制措施权),8个街道集中行使住建、城管等2个赋权部门的31项行政处罚权,切实做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充分下放。
(二)聚焦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会执法、能执法”。在全区4个乡镇、8个街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对外统称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保障,为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执法服装、执法设备等硬件保障,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全部实现独立场所办公。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动员乡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现“应考尽考、持证上岗”,全区乡镇(街道)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277人。为保证乡镇(街道)“会执法”,由下放权力的区直部门派出“执法辅导员”,采取跟随执法、现场辅导、具体实操等举措,助推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快速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342次,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执法60次,群众满意率100%,企业投诉率为0。
(三)聚焦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基层司法所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共建立制度机制22项、下发方案通知14个、制定流程图10个、建立清单台账15个、执法文书样本1套,建成了实用、实际、实效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全区行政综合执法考评制度,将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的投诉举报等情况,作为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依托考评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
三、取得成效
(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更有利于发现辖区内潜在性、苗头性问题,使得投诉举报问题由“接诉办理”向“未诉先办”转化,群众幸福感不断提高。
(二)优化营商环境。将行政处罚权通过下放、委托、法律授予等形式向基层延伸,更加有利于发现、解决市场主体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既减少了多部门执法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打扰,又能够提高执法效率,实现了管理方与被管理方的双赢。
(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通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可以及时精准的对违法行为开展处罚,快速准确的对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的综合执法事项协调推进更加方便快捷,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执法更具公信力,群众认可度更高。
稿件来源:铁东区司法局
初审:张晓辉
复审:张智慧终审:曾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