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法治阳光护航成长”——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实践
一、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八五”普法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其法治素养的培育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的长远发展。当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呈现出“线上线下交织、风险隐患多元”的复杂特征。在此背景下,四平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有关要求,以“精准普法、全域覆盖、长效赋能”为目标,创新构建“内容分层化、载体场景化、参与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普法体系,着力破解“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核心问题,推动未成年人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从“单向传播”向“互动参与”升级,为“八五”普法期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专业赋能,筑牢宣传工作基础。一是组建精锐团队。从各县(市)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抽调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官及助理,组建“七色光”未检法治宣讲团专业化队伍。团队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心理学等专题培训,确保宣传内容精准、传递方式适配,为高质量普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完善内容体系。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和法律需求、未成年人的认知规律,分层分类构建宣传内容库。针对小学生侧重校园欺凌预防、交通安全等基础常识;面向中学生深化网络安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深度内容,实现“按需普法”。
(二)创新载体形式,拓宽宣传覆盖维度。一是深耕“法治进校园”主阵地。发挥“七色光”未检宣讲团团队优势,抓住“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普法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护成长、“未”爱启航——寒假未成年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学季“检察蓝点亮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专项行动》《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六一特辑——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们的法治礼物系列活动》《提升法治素养、远离违法犯罪——法治进校园活动》等专项行动,根据各基层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规划普法宣讲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四平市检察院与四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四平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学校宣讲法治教育的作用,通过检察开放日、拍摄微视频、送法进校园等创新宣传模式,积极搭建“检教共建”新平台。2021年至今,累计开展普法宣讲256场次,惠及未成年273480人次,有效提升了校园法治教育的渗透力。二是延伸乡镇未成年人宣传触角。针对乡镇未成年人及留守儿童群体,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七色光”未检宣讲团联合四平市民政局、四平市慈善总会,共同举办了“点亮童心·相伴成长”系列活动之“普及法律知识 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观影活动,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宣讲法律知识,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制发《四平市检察机关联合四平市教育局开展乡镇中小学普法专项行动方案》,应用检教共建新平台,通过开展普法专项行动,以实现全市167所乡镇中小学法治教育100%覆盖为基础,通过分层分类的个性化普法课程,综合运用法治课堂、实践活动、情景剧普法等多样化形式,切实增强乡镇学生法治观念,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侵害风险,全面提升乡镇学校法治教育水平。三是激活新媒体传播效能。依托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制作法律视频短片、情景短剧等轻量化内容,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增强传播吸引力。为加强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与中小学思政教师的协作配合,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市教育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线上线下“思政课+法治课”普法进校园工作方案》,录制法律基本常识、以案释法、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预防网络犯罪、防止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诱因与对策六个专题的微视频,在全市201所中小学校思政课上播放,受众学生达13.6万余人。市检察院建立一站式办案区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心理辅导专家,针对中学生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司法保护全过程。四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制定了《持续落实四平市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制度走深走实专项活动方案》,从联合行动、大力宣讲、案件倒查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与四平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检察官对强制报告内容进行了讲解,发放了宣传手册、张贴了宣传海报,同时就如何落实强制报告走深走实专项行动细化了配套措施、畅通了沟通渠道;二是打通强制报告案件接受渠道,走进四平市辖区内80个派出所进行强制报告制度宣讲活动,实现了强制报告宣讲四平地区派出所全覆盖;三是梳理案件大数据筛查寻找未落实强制报告的案件线索,对全市近三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进行筛查,查找强制报告制度案件线索,将梨树县院设为强制报告大数据筛查联络试点,与梨树县卫生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拓宽强制报告制度报告渠道,对未成年人受害数据自动筛查,“主动报案”变为“自动报案”。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联席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学校对新招录以及在职的教职工,必须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通过对全市在校教职工14068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21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均已督促学校、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五是聚焦落实“小切口”专项行动。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手机口”诈骗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全市开展《四平市检察机关防范未成年人参与“手机口”诈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行普法宣讲17次,拍摄宣传视频2次,综合帮教8人,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帮助其改过自新。与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1次,会上,就涉“手机口”案件进行分析说明,并与教育部门配合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通过预防教育、心理干预和救助帮扶,减少未成年人参与诈骗的风险,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凸显宣传成效,凝聚保护协同合力。一是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显著提升。经过持续宣传,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认知从“陌生”到“了解”再到“会用”,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学生欺凌行为减少,学生遇到问题时能主动寻求法律帮助;面对网络风险、不法侵害时,识别与应对能力显著提升,逐步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思维习惯。二是家庭监护责任进一步夯实。通过针对性宣传,家长对监护职责的法律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主动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学校、检察机关开展保护工作。不少家庭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家庭教育中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三是社会保护合力持续凝聚。借助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显著提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协同联动,逐步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闭环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共护成长”的良好局面。
三、经验启示
(一)精准定位是前提,必须紧扣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和现实需求。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对法律的理解需要“翻译”和“转化”。实践证明,只有摒弃“成人视角”,从年龄特点出发设计内容——用漫画代替条文、用故事代替说教、用互动代替灌输,才能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未成年人心里。同时,针对学生欺凌、网络风险等现实问题开展“靶向普法”,才能实现“学用结合”,避免普法沦为“形式主义”。
(二)场景创新是关键,必须让法律从“文本”走向“生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应用,而应用的前提是感知。通过情景剧普法、模拟法庭等场景化设计,让未成年人在“亲历”中理解法律规则,利用短视频、小程序等新媒体载体,适应未成年人信息获取习惯。这种“沉浸式”普法打破了法律与生活的隔阂,使未成年人从“知道法律”升级为“会用法律”。
(三)协同共治是保障,必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是系统工程,普法工作同样需要多方发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发挥“牵线搭桥”作用,推动学校落实“主阵地”责任、家庭履行“第一课堂”职责、社会提供“补充支持”,形成“责任明确、资源共享、流程衔接”的协同机制。只有将普法融入教育、家庭、社会治理各环节,才能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护。
(四)长效赋能是目标,必须从“知识传播”转向“能力培育”。普法的终极目标不是让未成年人背诵法律条文,而是培养其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案例解析引导学生“明边界”,通过情景模拟训练“会应对”,通过家校协同强化“重践行”,才能让法治意识内化为行为习惯,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受侵害,实现“普法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辐射效应。
四、下步设想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和关注热点,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心理特征,制定更加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内容。注重将法律知识与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方式,增强法治教育的生动性和趣味性,提高未成年人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加大对新媒体平台的投入和管理力度,提高新媒体平台的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丰富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形式,除了文字、图片、视频等传统形式外,积极运用动画、漫画等新兴形式,制作更多符合未成年人喜好的法治宣传作品。加强与受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受众的留言和咨询,增强新媒体平台的粘性和影响力。
(三)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与司法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渠道和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更多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稿件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初审:王忠宇
复审:张智慧
终审:王轶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