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突出“三类主体” 实施“三种方式” 精准普法筑牢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一、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八五”普法期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解决“普法与执法结合不紧密、普法与知法实效性不够、普法与需求针对性不强”为切入点,探索“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普法路径,为保障粮食安全筑牢法治根基。
(一)粮食流通市场重点解决的问题。“八五”普法期间,粮食流通领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在此背景下,《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密集颁布或修订。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更新不仅构建了更严密的制度框架,更对粮食流通领域全链条的法治化水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严要求,倒逼粮食流通领域从管理到运营全面向规范化、法治化转型。然而,当前粮食流通领域存在的“三不”问题,成为制约粮食流通市场法治化进程和粮食安全战略落地的突出障碍。一是个别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对新修订法规的理解不深不透,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把握不够精准现象,制约了监管效能;二是部分粮食企业对收购、储存、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法律规范掌握“不准”,在实际运营中容易出现代扣税费、拖欠售粮款、掺杂使假等行为。三是广大种粮农户作为粮食安全的源头主体,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途径“不知”,在遭遇收购压价、代扣各种税费、拖欠售粮款等问题时,往往因不懂法、不会用法而陷入维权困境。这些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不同程度制约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当前粮食流通领域“三不”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法治建设与实践需求的衔接断层,具体可从制度传导、主体认知和受众群众三个维度剖析。一是普法与执法结合不紧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缺乏既懂法律又熟悉粮食流通全链条(如仓储标准、质量检测)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随着《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密集制订修订,新条款对执法标准、程序规范的要求更细更实更严,但针对执法人员的系统性普法未能同步跟进,导致执法人员对新法规的核心要义、执法边界、证据收集规范等理解碎片化,难以适应法治化监管的新要求。二是普法与知法实效性不够。面向企业的普法多停留在通用性政策宣讲,未能结合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具体场景拆解法律要求(如粮食质价标准、价格公示的具体规范),导致企业对自身合规责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部分企业将守法视为“额外成本”,缺乏主动学法的内生动力。三是普法与需求针对性不强。农户对法律的需求集中在“遇到问题怎么办”“通过什么渠道办”,但现在的普法多以条文宣读为主,遇到诉求向哪个部门投诉、需准备哪些证据等通俗化解读还不够,难以转化为农户求助维权需求。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针对粮食流通领域存在“三不”的问题,突出“三类主体”,实施“三种方式”,区分层次,靶向发力,精准普法,用法治力量守住管好“四平粮仓”。
(一)突出行政执法主体,“履责”普法。执法人员“学法、执法”是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广泛“学法”。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举办“粮储大讲堂”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案件核查和库存检查结合实际系统学。“八五”普法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计学法20余次,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线上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5次,参训率、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举办“粮储大讲堂”学法20余次、参加省局举办的相关粮食法律知识学习10余次,极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二是强化“守法”。利用主题党日等时机,把廉政教育嵌入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党纪教育全过程,将铁的纪律、严的要求、强的震慑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自警、自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警醒知止。“八五”普法期间,共开展警示教育或谈话30余次,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守法意识。三是审慎“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企业资质证照、质价执行等方面开展包容审慎执法,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定向销售稻谷掺混物入库监管,确保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采取“督导+提级”的方式核查投诉、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八五”普法期间,共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10余次,库存检查8次,本级及指导辖区各县开展线索核查近20余次,为售粮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二)突出粮食企业主体,“滴灌”普法。粮食企业“学法、懂法”是筑牢法治根基的关键因素。一是聚焦“学法”。围绕粮食企业核心业务,梳理必备法律清单,让法律知识精准触达企业,如《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确保企业知晓“红线”和“底线”(如不得压级压价、虚假宣传)问题,同时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说理式执法”,对轻微违法问题先指导整改、再普法释法,避免“一罚了之”。二是强化“懂法”。精选粮食领域典型案例(如掺杂使假、数据造假等违法案件),通过案例复盘等形式,让企业直观了解“违法成本”(如罚款、吊销资质、刑事责任),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监管逻辑,让法律要求转化为经营自觉。如2023年在对某粮企检查时,发现其粮食经营台账保存不完整,执法人员未直接罚款,而是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的条款进行讲解,帮助企业完善经营台账,企业后续再未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保障“守法”。将企业守法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黑名单”“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强化警示,形成“守法受益、违法受惩”的导向,让依法经营成为行业常态。对新出台的粮食法规,提前通过企业座谈会等渠道解读,让企业有充足时间调整经营行为,如2022年起草《四平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时,召开3场企业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20条,其中8条被采纳,同时让企业提前掌握成品粮油轮换中的法律责任。通过以上举措,既能让粮食企业真正“学进去、懂透彻、用到位”,又能推动形成“企业自觉守法、行业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三)突出社会公众主体,“按需”普法。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决定因素。一是精准定位社会群体“送法上门”。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定制普法内容,确保“学有侧重”。售粮群体,聚焦粮食销售等环节权益保障,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禁止压级压价收购”“拖欠售粮款”等规定,让农户知道“什么情况下应该维权”。消费群体,围绕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质量追溯等内容,解读《粮食质量监管办法》中与日常饮食相关的条款,引导消费者“科学选粮、依法维权”。社区居民及青少年,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节约粮食”“粮食安全科普”等主题活动,普及“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法律常识,培养“爱粮节粮”的法治意识。“八五”普法期间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20余场次。二是精准普法形式,让法律知识“听得懂、记得住”。打造“生活化”普法场景,在村屯、企业醒目位置张贴普法海报,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遇到缺斤少两可投诉”等口语化提示。利用车载喇叭播放“致广大种粮农民一封信”等接地气的方式解读粮食法规,让种粮农民了解如何维权。发放《扛稳粮食安全建设粮食产业强国》《农户庭院安全储粮知识》宣传册,为农户讲解庭院安全储粮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八五”普法期间发放各类宣传手册近1万册,发放“致广大种粮农民一封信”3000余封。三是精准公布救助方法,让群众“会用法”。公开粮食监管投诉举报方式,标注“12325”等维权热线,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粮食流通三项制度”、案件协查制度、拖欠售粮款治理工作方案,对农户卖粮纠纷、粮食质量投诉等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为“以案释法”案例公开,让群众看到“用法有效”,增强对“依法监管”的认同感。通过以上举措,既能让社会群体真正“学懂弄通”粮食相关法律,更能引导他们在生产生活中主动运用法律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最终实现“普法为民、法治护粮”的目标。“八五”普法期间,张贴“12325”粮食监管热线及自制的投诉举报电话宣传图画2000张。
三、经验启示
粮食流通普法工作是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法治基础,要以精准化定位为基础,以场景化创新为手段,以协同化机制为保障,以价值化引领为目标,让普法真正融入粮食流通领域全链条,成为规范市场、守护安全的“法治基石”。
(一)聚焦核心职能,法护粮食安全。粮食流通普法的本质是守护国家粮食安全,需将法律要求与社会责任相结合。普法需传递价值认同,让市场主体和公众理解“粮食流通守法”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保障民生、维护国家稳定的社会责任,强调“粮食流通无小事,守法是底线也是责任”从思想根源上提升普法的接受度和影响力。
(二)精准定位对象,按需供给送法。粮食流通涉及生产者、销售者、收购者、储存者、加工者等多类主体,不同主体的法律需求差异显著,不能“大水漫灌”,普法需“按需供给”,通过调研明确不同对象的法律盲区,用“靶向思维”提升普法针对性,避免统一内容覆盖导致的资源浪费。
(三)紧盯实效目标,听得懂用得上。粮食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单纯宣讲条文易导致“听不懂、记不住”。法律需“落地”到具体场景中,用身边事、真实案例替代抽象条文,让市场主体直观理解“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增强普法的警示性和实用性。
(四)整合资源力量,协同互动聚力。粮食流通普法并非粮食部门“单打独斗”,需联动上下游环节和社会资源。普法需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行政、行业、社会多方资源,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机制,让普法从“单一主体行动”升级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互动联合力量。
(五)跟紧传播趋势,创新形式载体。传统“发手册、开讲座”的普法形式吸引力不足,尤其难以触达年轻群体和基层农户。普法需紧跟传播方式变革,适应数字化传播趋势,通过政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图文、在线答题互动解读法律要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数字化形式降低接受门槛,让法律知识“可传播、易传播”。
(六)服务执法联动,普法守法共治。普法的最终目的是减少违法行为,需与执法、服务形成联动,形成“普法—守法—共治”闭环。普法不能“孤立开展”,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如执法检查时同步“说理释法”,告知违法依据和整改方向,对守法企业给予信用激励,通过“正向引导”强化守法自觉。
四、下步设想
粮食行业“九五”普法将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向“提升法治能力”“培育法治文化”的深化,为新时代粮食安全保障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锚定“一个核心”,贯穿“两条主线”。以服务粮食安全战略为核心,通过普法推动粮食流通依法治理水平提升,确保粮食流通规范有序、粮食安全底线稳固。紧扣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全链条法治约束;结合数字化转型、绿色储粮、应急保障等行业新需求,推动普法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聚焦“三类对象”,突出“三大领域”。一是精准定位普法对象,实现“分层分类”覆盖。粮食生产者:针对种粮农户重点普及粮食收购标准,助力“种好粮、卖好价”;粮食经营者:聚焦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运输全链条义务,突出公平竞争、价格自律、应急保供义务,明确哄抬粮价、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强化企业合规意识;粮食执法者:深化粮食安全保障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等学习,提升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能力,重点培训“数字化普法+执法”融合技能。二是聚焦重点普法领域,强化“靶向供给”。粮食安全核心法规普法。以《粮食安全保障法》为纲,配套解读粮食储备管理、应急调控、市场监管等条款,明确“谁来履责、如何尽责”。风险防控与应急普法。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普法:重点讲解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标准,以及“超标粮食”处置办法。权益保障与监督普法。向农户普及“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等维权途径,公示举报渠道和处理流程,强化社会监督。
(三)推动“三个转变”,提升普法效能。一是从“单向灌输”到“互动体验”转变,突出“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对比,让法律“可触可感”。二是从“线下为主”到“线上线下融合”转变。优化线下阵地,联动村社网格员开展“入户普法”。建强线上平台,开放法规知识、智能咨询等功能,支持按主体、场景精准检索。三是从“单一部门”到“多元协同”转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送法进田间、进企业”活动。构建“政企社”联动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普法执法行动”,在检查中同步释法。
(四)筑牢“三项支撑”,确保普法见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粮食行业“九五”普法领导小组,确保经费、人员到位。二是建强普法队伍。选拔执法骨干,定期开展培训,提升普法的能力。三是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宣传违法、守法典型案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行业导向。
稿件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初审:王忠宇
复审:张智慧
终审:王轶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