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各类经营主体:
为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我们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规范行为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规则,依法办理证照、依法纳税缴费、依法开展经营,做到明码标价、诚信履约、公平竞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放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理性维护权益,依法表达诉求
在生产经营和接受行政执法过程中,如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执法行为有异议、有疑问,请通过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执法监督举报等法定途径理性表达诉求,不采取过激方式,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依法理性维权。
三、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
欢迎广大经营者主动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提供线索、反映情况:
1.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2.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齐全、执法行为不文明问题;
3.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
4.吃拿卡要、刁难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5.其他违法违规、不当执法行为。
四、共建法治环境,共促高质量发展
希望广大经营者与执法监督部门同向发力,积极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问题线索,协助我们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倒逼执法部门规范用权、改进作风,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如下:
电话:0434-3260031
我们将对举报人和线索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让我们携手共建公平公正、诚信法治的经营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平市司法局
2026年4月20日
稿件来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初审:高长山
复审:张智慧
终审:王轶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