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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14-02-25 15:54:00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
关于印发《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四府法字[2014]04号      签发人:于荔欣

  关于印发《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

  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局),辽河农垦管理区、各经济开发区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市直各部门法制科(处、室),办内各科、单位:

  现将《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各科室(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

  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全市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落实,体现创新,完成好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赋予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发布后,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及时组织好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组织专题调研,切实找准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贯彻落实指标体系的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标准、分工、时限和方法步骤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搞好依法行政年度检查考核。突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考评标准,按照年初安排部署、定期收集资料、年中检查调度、年终考核评价的方法,搞好依法行政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动态记录考核对象依法行政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三)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案卷制作等相关内容,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及相关信息交流等形式,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四)加强法制机构及其队伍建设。加强与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进其所属法制部门(机构)的机构、制度、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法制机构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举办各县(市)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视情况开展市直有关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集中执法相关工作。推进城管集中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加强对已成立的城市管理领域集中执法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做好界定、划分和理顺执法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集中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将集中执法工作推向深入,在更广泛的领域逐步推行集中执法。

  二、严格备案审查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配套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注制度。以领导干部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人员为重点,搞好以《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七)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围绕《四平市“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纲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将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优先列入计划。督促指导各部门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认真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减少不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发生。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建立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依法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没有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九)扩大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度。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合理吸收和反馈。

  (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到期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十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审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备案查询系统和审查发布机制;解决“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

  三、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深化行政执法监督

  (十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四平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依法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或做出具体规定,开展专题宣传学习培训,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十三)坚持实行执法检查计划报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年初报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把好审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报送检查计划或不按照批准的检查计划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行为。

  (十四)抓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随时对各部门的报备件进行依法审查,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公正、不公平的行政处罚予以及时纠正,努力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

  (十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帮助和督促执法部门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评查,开展一次优秀执法案卷展评活动。

  (十六)强化行政执法检查指导。探索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到执法一线现场检查、暗访暗查、查阅执法卷宗等形式,增强行政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上级法制部门要求,在开展常规集中行政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执法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帮助解决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七)加大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工作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度,在机关、企业和人民群众中聘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行政监察部门的联系,拓展案源、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案件,增加受案数量、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公平和正义

  (十八)多措并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扩大行政复议知识覆盖面和知晓率;畅通复议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加强探索和研究,认真借鉴“试点”城市的经验,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大纠错力度,对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处理复议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合法、高效、便民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十九)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复议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逐步实行行政复议任职资格认证制度,保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

  (二十)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对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复议和应诉,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维护市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拓展仲裁服务领域,采取举办仲裁沙龙、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创新仲裁理念和发展机制,探索在保险、小额贷款抵押担保领域开展仲裁法律服务,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相衔接的仲裁联络机制,确保政府、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外签定和主持签定的各类经济合同,落实仲裁条款,正确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经济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仲裁机构网络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交通、医疗两个仲裁受理处的业务指导,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狠抓办案质量,确保仲裁裁决公平公正。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提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管,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年审、备案、换发、注销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规范的证件管理“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好换发新式执法证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逐步实现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

  (二十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常规培训和专项培训,加强对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培训工作质量。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参训率,把住考试关,杜绝代训、代考现象;拓展培训形式,根据不同类别、不同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建立师资人才储备库,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法律规范运用、模拟执法和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十四)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做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安排的信息宣传工作;以市政府网及政府法制网等宣传平台为基础,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的传播作用,扩大政府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大力宣传与依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措施、经验、典型和取得的成效。

  (二十五)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进一步调整栏目、丰富内容,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全面展示政府法制工作的平台;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将政府法制信息作为政府法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抓实、抓好,争取在全省位次进一步靠前。

  (二十六)抓好法制系统办公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省办《关于开展全省法制系统办公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搞好调研论证,争取专项资金,按计划完成平台建设。

  七、妥善处理涉法事务(案件),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二十七)协助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责成专门机构、人员,配合政府组建好法律顾问团,受市政府指派或委托,依法处理市政府涉及法律事务的各项工作;对领导交办的涉法焦点、难点、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服务。

  八、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二十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和业务工作技能;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文风、会风,大力整治“五风一顽症”,树立培养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好作风;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好岗位基本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做好干部岗位交流和选拔任用工作,把狠抓落实、执行力强和工作业绩突出作为衡量使用干部的标准和依据,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格局;鼓励干部在观念、机制、方法上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产生创新成果,努力建设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正、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二十九)加强法制机构基础性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施无纸化办公,努力建设节约型、效能型法制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人事、财务、车辆、文件收发等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公设施的现代化水平,打造一流的政府法制机关。

  (三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在历年各种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记录的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实行各科、单位分别存放,年终向秘书科进行档案移交,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和利用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完整齐全,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逐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档案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三十一)构建“大法制”的工作格局。加强政府法制系统纵向之间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开展好横向之间的经常性学习交流;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纲要》、《决定》、《意见》,组织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力争取得一批实用性强、有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实现法治理论成果研究的突破和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构建配合默契、运转协调、同频共振、团结和谐的“大法制”工作格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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