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四府法字[2014]17号 签发人:于荔欣
关于201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局),辽河农垦管理区、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市直各部门法制科(处、室):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县两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及一线执法单位都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和管理执法人员,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普遍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简化了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
(二)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改进。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基本上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处罚公正。过去存在的该事先告知而不告知、该听证而不听证、该集体讨论而不集体讨论等程序违法现象以及案卷制作质量差等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政府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市政府采取全封闭、军事化管理的方式,对1242名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批、集中培训。梨树县、伊通县也结合实际,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覆盖面不够广、报备率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一些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虽开展此项工作,但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市直除质监局、文广新局、工商局、国土局、食药监局、水利局外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批工作有待深入开展。有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没有开展此项工作,有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虽开展此项工作,但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市直除质监局、人社局、商务局、卫生局、气象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农委、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价格局、粮食局、安监局外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向市政府法制办报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行为还有待规范。行政许可方面:存在无申请书、无受理通知书、无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无现场勘验情况记载、无许可决定书,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许可无直接关系的材料,缺少必要的告知或送达程序等问题。行政处罚方面:存在行政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大、管理缺位、不到位,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罚缴分离制度在一些部门的行政处罚卷宗中没有得到体现。在罚缴分离制度执行上,市直各部门的普遍做法是:处罚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开具缴款书,由当事人持缴款书到吉林银行设在市政务大厅的代收窗口缴纳罚款,当事人缴完罚款后,持缴款书(回执)到处罚机关换取《吉林省罚没款专用票据》。缴款书(回执)由处罚机关财务科室保管,没有装订入执法卷宗,因受检部门没有说明这一情况,导致上级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只看到处罚机关在《吉林省罚没款专用票据》上盖章,造成处罚机关自己处罚自己收款、没有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的误解。
(五)行政执法卷宗制作水平有待提升。存在案卷封面和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卷内存在重复材料,卷内材料未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案卷装订不整齐,卷内文字存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等问题。
三、2014年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备工作。过去没有开展这两项工作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引起重视,依法启动这两项工作;已经开展工作但工作力度不大的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扭转被动局面。过去没有落实这两项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要立即整改,按照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地检查,对照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将行政执法行为归档、立卷,并定期开展评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三)切实在行政处罚卷宗中体现罚缴分离制度。没有在行政处罚卷宗中体现罚缴分离制度的部门,要将缴款书(回执)复印件随同《吉林省罚没款专用票据》一起装订入处罚卷宗,以体现罚缴分离制度的落实。
(四)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正确履行职权,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要不等不靠、不推不托、倾力而为,坚决防止不作为;要转变作风,强化措施,提高效率,尽力而为,坚决防止慢作为;要依法依规,合理安排,规范操作,坚决防止乱作为。努力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等执法能力;要将学习与执法实践结合起来,边学习、边实践,以学习促进实际执法能力的提高,以实践巩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的成果 。
附:201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结果
2014年3月25日
201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结果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集中行政执法检查、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等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地各部门201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做出综合考评。结果如下:
一、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伊通县、铁东区,市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国税局、文广新局。
二、进步幅度较大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梨树县、双辽市、铁西区,市科技局、民委、交通局、国土局、气象局、水利局、烟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