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四府法字[2016]13号 签发人:于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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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平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精心谋划“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统筹安排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五年规划任务逐年分解,制定年度工作指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二)坚持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总结历年考核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四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安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及考核工作。积极适应“互联网+”新要求,创新考核方式,建立“网上考评与网下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考核。有效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以及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三)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吉林省法制办、吉林省编办、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府法联〔2016〕1号)要求,加强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举办法制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提高各级法制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夯实立法基础,启动政府立法工作
(四)加强政府立法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四平市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办法》,建立政府立法规章制度。
(五)开展立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举办全市立法人员立法知识培训班,学习掌握立法理论知识和立法技术规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调研论证力度。探索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认真落实《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推进建立行政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和《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是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即报即审、有错必纠。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
(八)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对有效期到期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或执行机关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重新发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实施和完善。
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促进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共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规范作为培训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严格考试,把好“入口关”。
(十)坚持执法检查计划报批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审查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计划,慎重审批。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报送检查计划或不按照批准的检查计划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行为。对各部门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加大审查和纠错力度,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十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十二)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和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落实吉林省法制办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对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加大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力度,拓展案源,力争在受案数量上有所突破,在查处力度上有所加强。
(十三)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采取试点先行、重点培育、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及时掌握试点工作动态,加强跟进指导,为全面建立相关制度做好准备。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十四)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灵活案件审查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十五)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指导。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办案水平。
(十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机关支持行政审判工作暂行规定》,发挥四平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与法检沟通的民间平台作用,加强与法检单位沟通和联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行政应诉义务。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启动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着手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研,梳理行政调解事项,适时成立行政调解中心,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和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扩大政府法制工作影响
(十八)强化主流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强化媒体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常态化。
(十九)推动新媒体的宣传。充分利用吉林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等平台,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反映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动态。
(二十)推进法制系统办公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充实办公OA系统、网站和法制业务应用系统,发挥法制业务信息平台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法制宣传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
七、突出服务,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十一)强化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健全仲裁员队伍,加强仲裁法律知识宣传,拓展民商仲裁工作范围,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作用,提高仲裁社会影响力。
(二十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到2016年底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二十三)组建政府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团。组织市直部门推荐政府行政决策专家人选,配齐配强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团队伍,成立政府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团,发挥行政决策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
九、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争创一流法制机关
(二十四)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反腐倡廉思想与制度防线,廉洁从政。
(二十五)争创“六型”机关。以开展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廉政、文化六大建设,锻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素质高、重实干、有担当的法制干部队伍。
(二十六)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六个精准”要求,全面落实《四平市三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部署,制定脱贫“清单”,做到目标、资金、项目、责任、措施、成效“六落实”,完成好梨树县刘家管子镇王河村帮扶脱贫年度任务。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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