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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平市司法局   2017-01-05 13:56:00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
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使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四府法字[2017]1号 签发人:杨树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使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

  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法制科(处、室):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函[2016]26号),要求各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案件统计分析系统中建立用户并填报数据。为此,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使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的通知》([2016]185号),为落实好上述通知要求,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文件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7年1月9日前,完成注册和录入工作。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通过网络监督平台进行网上监督,并对监督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 唐 克

  联系电话:0434-3651016 15844441922

  地 址: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 行政复议科

  附:1、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使用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的通知》。

      2、四平市市直部门法制科(处、室)登录名称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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