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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平市司法局   2018-09-13 11:07:00   来源: 市法制办
四平市法制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四平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四办发〔2018〕61号))及国家、省印发的相关文件以及本办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责任主体

      市法制办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综合指导科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政策制定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解读人、第一发言人,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专家是发言人。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是涉事相关科室。

      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专家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中的作用。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联系或选聘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对专业信息作通俗易懂地解读,避免新闻媒体误读和公众误解,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政务舆情回应机制。要加强与宣传、新闻中心、网信中心等部门以及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和舆情处置机制,共同做好政务舆情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坚持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对发布的信息要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时限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要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回应,及时表明立场态度、实事求是发出权威声音。出台重大方针政策、规划方案时,要对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研究、部署、推进,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掌握舆论引导的话语权、主动权。同时,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相关科室提出初步申请,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市政府新闻中心提出正式申请。经市政府新闻中心批准后实施。

      五、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设立本部门新闻发言人,通过正式组织程序任免,并受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新闻发言人要保持相对稳定。新闻发言人应参加本部门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新闻发言人名单和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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