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号)和《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厅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四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办发〔2018〕72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的决策部署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实现四平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融入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仲裁、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部门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认真履行本部门普法责任,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积极面向社会承担普法责任,做到“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衔接。加强与市普法办的衔接配合,完善分级负责、分工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注重实效相统一。立足本部门实际,结合工作特点,积极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仲裁法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知晓度。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
1.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具体任务、具体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员。
责任科室:综合科
2.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
责任科室:综合科
3.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四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责任科室:党支部
(二)切实做好部门内普法
4.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每年每人至少讲1次法治课。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研究,撰写体会文章,做到学以致用。
责任科室:党支部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利用每周学习日、“三会一课”、e支部等载体进行法治培训,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8小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
责任科室:党支部
6.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责任科室:党支部
(三)充分利用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7.在规章起草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运用立法听证、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规章的理解和认知。
责任科室:法制科
8.规章出台后,采取多种方式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责任科室:法制科
(四)切实做好社会普法
9.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违法投诉举报、仲裁案件和处理提请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时,特别是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招商引资、突发公众事件等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结合志愿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责任科室:复议科、监督科、备审科、党支部
(五)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教育
10.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案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责任科室:监督科、复议科、备审科、培训中心
(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依托本部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责任科室:综合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落实“一把手”责任,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综合科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普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于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建立精准普法机制。根据本部门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确定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
附件:市法制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四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法制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科室(单位) |
1 |
宪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 |
党支部 |
2 |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监督科、培训中心 |
3 |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
复议科 |
4 |
《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法制科 |
5 |
《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备审科 |
6 |
财务管理、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秘书科 |
7 |
《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政务公开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综合科 |
8 |
《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