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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0-04-02 10:48: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关于领取、颁发2019年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要求,结合我省、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四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4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相关要求 

  (一)网上预约。今年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自行登录预约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按要求提前网上预约领取时间。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请通过电话与四平市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联系电话:0434-3657080。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二)现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领取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觉配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吉祥码”等健康码信息,接受体温测试,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    

  没有“吉祥码”等健康码的领取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吉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同时交由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三)提交材料。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领取证书时一并提交。(详见附件) 

    C:\fakepath\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C:\fakepath\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doc

   联系电话:0434-3657080

   

  四平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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