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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0-08-28 16:09: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四平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一系列部署精神,四平市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检验和强力推动,对完成省政府提出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要求,完成好行政执法检查各项任务是一次全面促进,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8]10号)的安排部署,四平市政府下发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1815),自7月16日至82日,对12家市直部门和5家县(市)、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同时对上一年度省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查通过检查,掌握了全市行政执法的总体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努力方向。

为了搞好此次检查,成立了法制办牵头,财政价格监督检查和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检查组。检查中,以向受检部门及工作人员询问、查阅执法卷宗及账目票据、执法一线人员交流为主,以听取受检部门或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为辅的方法进行。重点检查了市直12家行政执法部门及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铁东区、铁西区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查阅行政处罚卷415检查后,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应当整改的情况当场向受检部门或单位进行反馈,客观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45条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市级所属部门好于县(市)区所属部门。从具体情况看,全市及县(市)区各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比较到位。市工商局、国土局、梨树县林业局、伊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辽市文体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较高,着省、市连续几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促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比较规范,执法成效比较显著。

    (一)以强化指导为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明确行政执法权限,明晰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市政府下发《四平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四政办发〔2017116号)通知,自2018年3月份开始对市直30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进行清理。

    一是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根据法律层级的高低分类排序,列出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行政执法依据的范围既包括专业法律规范,也包括公共法律规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执行的法律规范,也包括配合其他部门执行的法律规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体执行的法律规范,也包括以本级政府为主体执行的法律规范。依法委托执法的,要梳理出委托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梳理出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的法定行政机关主体,既包括本部门,也包括本级政府。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岗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发生变化的,及时申请换发;应当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坚决予以收回。

  二是以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已完成的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基础上,建立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责任清单。 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监督、行政奖励和其他职权等10类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各部门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同时,列明应追究的违法责任类型。对依法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中要注明受委托组织、委托依据等内容。 

1.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情况。对行政执法部门对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市直部门具备法人主体的单位,目前已清理23个,行政执法依据524项;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558项、责任清单2966项。清理行政执法委托组织16个(水利9个、执法局7个)。

2.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37个市直部门、2个开发区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的清理工作,现有持证人数1935人,清理中注销人数95人。

(二)对涉及环保领域的行政执法卷宗检查情况进行回头查。

    市法制办对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县区及部门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查”。重点对环保、林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6月11日起对3家单位共6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本次“回头查”涉及的行政处罚案卷共有6宗:四环立字〔2014〕12号、实验林场〔2016〕008号、伊环保〔2015〕003号、伊林罚决字〔2015〕01001号、伊环保〔2014〕07号、叶赫林场〔2017〕001号。对上述相关部门对6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监督检查,均已整改完成。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通过这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促进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起到了良好作用。   

(三)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管理和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工作

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备的适用范围、审查材料和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并依法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审查了市教育局等部门4个部门(教育2件、工商7件、食药监15件、交通58件)报送的82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案件3件,办结2件、不予受理1件,其中办理法制办网站举报案件1件。有效地纠正涉事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情况

    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对市农委等17个部门118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的编制、身份、岗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上报省办制发行政执法证。对粮食局22名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和水利局1名遗失证件的人员进行补办。对住建局等40个市直部门及开发区1935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梨树县1355名、铁东区223名、铁西区147名、伊通县84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检,年检后全市持证人员共计4508名。

    (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们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动态管理,使得“一单一库”工作的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目前,清单中有公安、工商等36个部门“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检查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等320项随机抽查事项。对照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档案,核查上报人员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是否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经审核,确认1236人进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半年审核批复市环保局、价格局等30家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计197项。    

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

受检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强化了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自查报告主要领导亲自签字审阅,各执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研究部署具体执法工作。各部门的年度法制培训制度都能够列入计划,领导都能带头参加

(二)统一规范,行政执法卷宗制作水平得到提升

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受检部门行政执法卷宗,从封面设计、目录制作、内容排列到决定立案、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研究讨论、送达文书作出决定到结案等环节都比较规范,基本做到了案卷材料齐全、书写工整、装订规范、归档及时。

(三)强化培训,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多数部门能够从强化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出发,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有组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培训和教育、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市法制办规定凡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需经本部门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申报,然后市法制办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上报省办制作行政执法证件,这一做法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2017年度省政府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吉府法发【20185)下发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批示:“请市法制办按通报情况及要求,针对我市6个部门12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树启批示:“按市政府指示要求,应召集问题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会,面对面通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交待整改要求。”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我市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及梨树县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发现的12个问题,市政府法制办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办副主任杨树启任组长,分管主任陶树鹏为副组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按照领导的指示严格落实,同时加强督导,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为了使执法人员形象、直观的接受、理解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过程,我们在市林业局会议室专门聘请市内专家针对林业部门的行业特点进行授课,结合各林场案卷进行现场分析,举案说法。同时将其他部门的优秀案卷拿过来进行比较,专门针对行政执法案卷如何制作,程序如何进行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现场辅导,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明确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对现行的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分类整理,明确了各部门执法的法律依据,法定权限和执法要求,使各部门行政执法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市林业局没有依据相关法律而是依据规范性文件作出处罚的问题进行认真改正,对市水利局引用法律条款、执法程序等不正确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行政处罚的票据使用问题,专门到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罚没办进行请教,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在市直范围内解决了票据使用不规范、罚没款缴入财政账户不统一的问题。

     (三)健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在全市普遍开展学习《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等一系列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证了执法监督有效实施。二是将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管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服务承诺、投诉部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向社会公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首先把执法监督与纪律监督结合起来,对各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执法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及有关资料、发放执法人员执行为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在执法督查中查出的问题书面下达整改意见,其次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扩大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利用《执法监督综合信息化平台》及时受理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凡是符合受案条件的一律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摆问题提出整改,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主体不明确,委托执法不到位双辽林业检查站作主管局委托的执法主体,并没有以受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执法,而是以委托组织的名义执法。案卷中部分文书均没有受委托机关的意见,有的文书盖的是受委托组织的公章。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依旧有适用法律不准确的情况。国土局对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案中,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并未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每平方米处罚金额为10-30元的处罚,而是按照一般土地使用用途做出了每平方米5元的处罚,没有按照林业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罚款数额明显偏低

(三)、行政执法文书不齐全内容准确度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交通局的处罚卷宗里的询问笔录、处罚告知的送达回执上只有一名执法人员签字,集体讨论记录没有参加人员的讨论发言记录;住建局的处罚卷宗里的询问笔录没有执法人员签字,缺少处罚告知书;执法局的处罚卷宗里集体讨论没有参加人员签字,处罚决定书中告知缴款银行不准确等。

    (四)、行政执法程序上也存在各种问题。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不准确铁东区交通处处罚决定书中没有告知缴款的代收银行及账号铁东区安监局听证告知书没有送达铁东区住建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立案审批表、结案报告中没有主管局领导签字,集体讨论没有主管局意见等等

(五)、罚缴分离做的不好。市直部门在罚缴分离方面做的比较好,铁东区交通管理处、住建局都是将罚款缴至本单位账户,然后由财务人员再到银行缴至财政账户;有的部门或多或少都存在罚缴未分离的现象,只有罚款单位开出的收据,没有上缴国库的缴款书或银行开具的代收罚没款票据;省财政厅已经发出通知,2018年1月1日要使用新版的行政处罚票据,有的单位仍在使用2017版已经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票据;有的处罚票据非机打的等。

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监督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但是距离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个别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不够重视。

    其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还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极个别部门检查通知有领导签批,但没有人具体办理,没有自查报告和汇报材料。少数单位还凭以往的经验和习惯,只重视业务工作,不重视法制工作,对依法行政、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

(二)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执法水平不高。

从对执法部门抽查的情况看还存在着有法不依、凭经验和个人感情执法的现象;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存在道德素质低,野蛮执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现象;个别部门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状况较差,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

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还不适应。有的单位人手不够,有的部门青黄不接,缺少人才储备。从检查情况来看,没有设置法制机构的部门,虽热配备了专职人员,但法律专业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打算是: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结合实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要致力于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创新、载体创新,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而切实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规范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整体行政执法水平

要继续在强化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方面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重点是积极探索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制度可行性和执行制度的坚决性;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重点是强化后续监管、改善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是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点是督促各部门落实细化标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点是通过评查,发现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通过开展上述工作,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形成培训、考试、发证、上岗一体化的完整体系。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业务,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理念和在法律约束下行使职权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杜绝不具备资格、不参加培训及考试、不取得执法证件上岗执法的情况发生。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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