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履行好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的职责,市司法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有法律、行政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二批)》(附后)。
现将该清单予以印发,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抓紧梳理公布本地本部门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同时要大力推行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行政裁决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各地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附件:四平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二批)
联系人:刘鹤影
联系方式:0434-3260031
四平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