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戒毒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考核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及资格申请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及执业证书初审等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四平市司法局内设1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戒毒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干部警务处、组织宣传教育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机关党委、法治调研和法治督察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科技信息处、行政复议应诉处、立法和审查备案处。
纳入四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四平市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1094.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46万元,降低9.61%。主要原因: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06万元,占98.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97万元,占1.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25万元,占91.01%;项目支出89.65万元,占8.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04.86万元,占88.71%;公用经费102.39万元,占11.2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024.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7.3万元,增长60.8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经费列入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3.54万元,增长66.2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经费列入我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 692.33万元,占70.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7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6万元,占12.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8万元,占 4.3%;住房保障支出59.32万元,占6.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7万元,支出决算为98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7%。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为 455.81 万元,支出决算为60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68.01 万元,
支出决算为1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 2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13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0.81 万元,支出决算为5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5.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2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21.29%,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万元,决算支出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平市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