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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3-07-19 10:37:00   来源:
对四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四司发〔202312号

  

刘佩石

  您在四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市司法局认真研究,并于6月12日在吉平宾馆12楼会议室,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会,与双辽市司法局、梨树县司法局、伊通县司法局、铁东区司法局和铁西区司法局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座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明确确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主体和执法监督职责,结合近年来我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就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平市司法局以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联动体系建设为突破,坚持改革为先,创新突破,围绕“创新、联动、精准”六字,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措施更新成效更实,全力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聚焦“创新”在执法监督机制上求突破

  一是梳理制定县乡三级执法监督法律依据和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制定《四平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办法》《四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四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验收标准等文件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四平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例进行交流学习2022年上报省司法厅5例优秀执法案例,其中1例被评为省“十大优秀案例”,将吉林省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下发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学习互鉴

  三是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建立《四平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针对执法监管部门新兴领域和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主持召开执法争议协调会议,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出具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意见书》,确保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全面履职协调解决4个具体案例,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教育领域等常见执法难点问题。

  二、立足“联动”加强执法监督迈出新步伐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司法行政系统确定行政执法监督员,首批聘任的3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来自5个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畅通行政违法线索反馈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力量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协同联动机制。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同组成评查小组,制定四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案卷归档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评查工作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两轮加权平均后确定案卷等次,评查结束后确定“优秀案例”。评查工作期间由监督员现场提出问题,执法部门直面问题、现场解答,达到了良好的交流学习效果。

  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运动式执法和一刀切执法整治方案”以及“涉环保领域专项整治方案”,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各类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依据《四平市综合行政执法验收标准》,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适格情况、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及“12345+配套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编制执行四张清单工作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情况18个方面45个考评指标进行专项督察,并逐一反馈督察结果,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三、围绕“精准”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着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使执法人员树牢执法为民的理念。制定《四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管理到位2022年新增报名182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1610已持证执法人员完成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考试,对培训考试不达标的10个部门中37名执法人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份,提出收缴行政执法证件、批评教育、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建议

  二是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年度抽查计划”即“一单一库一计划”动态调整审核工作,避免执法部门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发生。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审核工作,实际工作中做到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指导、全程落实,重点解决无证人员实施检查,人员身份不合法、素质低问题;持部委证实施检查,地方监管不理顺问题;无检查计划实施检查不备案,自行检查、随意检查,检查过多过乱问题;检查信息不透明不可溯,野蛮检查、刁难检查问题;裁量不规范、随意处罚问题。共审核市直28个部门上报计划621项;年度计划462项,批复同意460项占比99.6%,不同意2项占比0.4%;临时计划159项占比25.6%。其中年度计划中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55项占比41.1%,年度计划中部门内计划205项占比33%临时计划中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43项占比23%,临时计划中部门内计划16项占比2.5%变更审批60项占比9.6%;变更审批未通过12项占比1.9%;终止审批63项占10.1%。

  三是建立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是辅助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移动监管工作的平台,与“吉事办”、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进行无缝衔接,具有执法检查事项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执法记录追溯等功能行政检查使用“我要执法APP按照“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模式开展。各级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到达执法检查现场前,应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参加人员、检查对象等信息进行备案;到达执法检查现场后,应主动向被检查对象“亮码”,接受核验;对检查前未进行系统备案的、实际检查人员与备案系统中备案人员身份不符的、实施备案系统中备案事项之外检查的,市场主体有权直接拒绝检查;对未按规定“亮码”、被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市场主体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者通过“吉事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已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面得到落实,形成清晰工作闭环和可检验的工作成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政府公信力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总之通过有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贡献。

                    特此回复

             联系人:四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高长山 联系电话:13944402425

   

               四平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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