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明、修国帅、郝佳、崔立民、李广恩5名同志辞去四平市人民监督员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免除齐明、修国帅、郝佳、崔立民、李广恩5名同志四平市人民监督员资格。鉴于王成同志因病去世,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免除王成同志四平市人民监督员资格。
四平市司法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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