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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4-01-10 15:07:00   来源:
四平市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情况报告

(四平市司法局    2024年1月8日)

 

省司法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现将四平市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一)明确权责事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审查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告工作,依法明确全市法定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执法主体地位,目前执法主体224家,其中,法定机关145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家、乡镇53家、街道24家。二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今年上半年,共审查市直36个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3161项,其中,行政处罚2269项(占比72%)、行政许可364项、行政检查201项、行政确认98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68项。梳理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64项。三是开展权责清单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共审查《市本级拟向两区下放权力事项》7个部门48项。对《乡镇权责清单指导目录》《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街道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清单》共计1398项事项,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二)强化培训考核,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培训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制约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同“法治教育网”建立合作机制,签定网络培训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培训考试规范化。同时,将培训考试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换发行政执法证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参训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未完成培训学时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换发新证。二是领导干部学法意识显著增强。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从总体情况看,领导干部完成课时率较高,为90%左右,执法人员完成课时率达到93%以上。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24个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时培训完成率为100%,起到了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三是培训和考试全面推进。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每年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网络培训工作,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已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及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全方位进行网络培训和考试。目前,已累计为4829名人员进行了60课时的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和考试(县处级领导干部322人,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4069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392人,执法监督人员46人),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20余家执法部门,分别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的培训辅导。四是行政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在全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模式,行政检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对行政执法基础、行政执法实务、案例剖析等专题培训全市参训人员对行政执法体系有了系统深入认识,通过多次模拟练习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效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推进权力下放,做深做细管理改革。一是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中确定的9个部门225项下放事项,我市按照《行政处罚法》“实施有效承接”的要求,2023年全市5个县(市、区)共制定下放事项136,梳理编制乡镇法定执法事项37项,编制街道法定执法事项27项。同时,严格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将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和街道行使二是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全市77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全市依法确定53个乡镇、24个街道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赋予乡镇(街道)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进行梳理,依法列出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并统一进行公布。同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度,紧盯乡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已完成77个乡镇街道904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执法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此外,针对下放的执法事项,全面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乡镇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制发行政执法证件。目前,乡镇街道已发放执法证件598人三是在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确定了铁东区石岭镇、双辽市柳条乡等7个乡镇(街道)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试点单位。在2023年9月20日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上,我市成功获得多项殊荣,其中,双辽市柳条乡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乡镇;铁东区、双辽市和市生态环境局获得创新实践案例;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等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集体;王建宇、赵文敏等5位同志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个人

(四)实施包容审慎,夯实夯牢监管要求。按照灵计书记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上提出的“一次告知、二次批评、三次从重处罚”的要求,市政府要求在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工作,全力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持续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执法“四张清单”顺利编制。全市各级执法机关共编制“四张清单”8414项,从类别上看,不予处罚事项3111项、从轻处罚事项2494项、减轻处罚事项2600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209项。从所属上看,市直32个执法部门共编制“四张清单”2206项,各县(市、区)共编制“四张清单”6208项二是执法“四张流程图”按时完成。全市各级执法机关共编制“四张流程图”838张,从类别上看,行政处罚流程图276张、行政许可流程图187张、行政检查流程图200张、行政强制流程图175张。从所属上看,市直35个执法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用编制)共编制“四张流程图”140张,各县(市、区)共编制“四张流程图”698张。三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成效明显。坚持“首违不罚”和“法理情相融”的行政执法理念,推动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由“想议想讼”向“不议不讼”的转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四张清单”、“四张流程图”应用到具体行政执法实践中,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年度内各级执法部门应用执法实践案件200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7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75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21件、免予行政强制案件47件。

(五)做好行刑衔接,常抓常管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不断深化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各个领域执法司法联动,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机衔接,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面做好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工作。近三年来,市本级未出现一起败议败诉案件。同时,针对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严厉打击、定格处罚。2021年,全市115家执法机关给予行政警告225起、137人;行政处罚27.9万起、罚款9943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50起、金额319余万元;责令停产停业44起、暂扣和吊销许可证件1208个、行政拘留491起、616人。2022年,全市48家执法机关给予行政警告6.6万起、6.6万人;行政处罚33.6万起、罚款1.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83起、金额510余万元;责令停产停业5起、暂扣和吊销许可证件1725个、行政拘留332起、444人。通过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跃升,政府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富成效。

(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个执法部门随机抽取2本卷宗、市直32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随机抽取3本卷宗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5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共计104宗(市直36宗,县市区共68宗)行政处罚案卷参加集中评查,评查结果:优秀案卷6宗、合格案卷11宗、不合格案卷2宗评查结束后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议,各地司法局从事执法监督工作人员9人和市直各执法部门法规科负责同志及执法机构负责同志42人参加会议。

(七)组织执法岗位评议,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为推动我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执法人员规范备案、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开展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工作,市监局、司法局、营商环境办按照评议指标和赋分规则,逐人逐项开展评议。制定4大类14项二级指标以及赋分标准,32家执法科、队、所、分局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负责人114人参加民主评议。满分100分,其中市监局、司法局、营商环境办各30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分,营商环境监督员5分。市营商环境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不低于2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不低于50名参与评议,召开座谈会,介绍评议工作,介绍被评议人员,现场评议赋分,监督执纪组全程监督。

(八)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夯实执法监督工作。8月8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明查暗访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检查方式,先后检查了市本级和铁西区政务大厅、市本级和两区教育监察机构以及梨树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铁东和铁西分局、梨树县公安局、部分乡镇和街道执法队。在市内主次干道上检查两区执法局执法活动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活动情况,对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7个:执法不严格方面6个执法不规范方面4个、执法不文明方面3个、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方面4个,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多数是依照省执法部门制定的基准执行,对市本级执法依据进行细化、量化的不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比如,有的部门存在“机械执法”,办理处罚案件机械适用法条内容,没有将编制“四张清单”情形适用于处罚案件中,导致符合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没有倡导“首违不罚”的问题。

(二)执法案卷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案卷中还普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比如,案卷制作雷同、自相矛盾,材料装订混乱,适用法律不准确,法律文书不全面,程序不健全,内容疏忽错漏等。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三)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亟需进一步提高。因执法部门本身掌握通用法律知识和部门法律知识不够,没有按规定履行执法程序,在处理行政执法案件时漏洞较多,导致投诉案件增多,突出体现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问题。比如,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知道怎么制作卷宗、害怕承担责任等。

(四)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仍要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监管以执法人员少的理由把执法辅助人员推向一线,容易造成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的问题。比如,部分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不能够有效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有的执法活动由执法辅助人员完成,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刁难群众、出言不逊和行为粗暴,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要进一步提效。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执法力量逐步向基层延伸,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执法机关没有设立法制审核机构、没有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法律人才缺少,导致内部监督缺失的问题凸显。比如,部分基层乡镇(街道)对下放的执法事项承接不住、管理不好,执法人员缺少办案技能,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下的业务指导和有效监督不够有力。

三、下步安排

今后,四平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法》落实。市政府将带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宣传和实践《行政处罚法》,确保法定职责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得到严格规范实施,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开展检查对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大规范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整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四平市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在强化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行政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方面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形成培训、考试、发证、上岗的一体化完整体系。同时,培养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和在法律约束下行使职权的理念和习惯,以高标准规范执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


(责任编辑:董舒婷)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