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平市司法局   2025-04-02 10:46: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四平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第一批)

     依据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决策部署,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行政执法机关职能法定化,行政执法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四平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四平市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第一批公告法定行政机关40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家。四平市行政违法举报投诉电话0434-3260031
        附件:四平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四平市司法局 

                                          202542 

(初审:高长山 复审:刘 昊 终审:曾庆波)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