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公告如下: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是指在四平市区域内打破法律援助受理环节的行政区划限制,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事由发生地的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办理法律援助。
当事人首次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应当开展一体化服务协作,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实现“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申请事宜。
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对通过“市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办理,不得以无受理权为由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受理工作。在有利于当事人的前提下,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指定任一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直接受理本应由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对涉及特殊情况的法律援助申请,也可以报请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
市法律援助机构信息如下:
单位 | 地址 | 工作电话 |
---|---|---|
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
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
0434-3657051 |
铁东区法律援助中心 |
四平市铁东区十九号院 |
0434-3517505 |
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 |
四平市铁西区二里小区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 |
0434-3263636 |
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 |
梨树县司法局奉公路7号 |
0434-5239148 |
伊通县法律援助中心 |
伊通县库伦大路金港城D座001号门市 |
0434-4249990 |
双辽市法律援助中心 |
双辽市人民政府第四集中办公区二楼 |
0434-7242233 |
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四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初审:艾 琳
复审:张智慧
终审:王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