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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   2025-10-21 13:53: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对四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四司发〔2025〕21号

尊敬的王晓恒委员:

  您在四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根基,强化保障支撑方面

  一是加强工作经费基础设施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四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落实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和需要,应适时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等,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加强调解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街道)要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司法行政机关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必要的办公条件支持。持续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司法所提档升级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流程和服务标准。

  二、健全机制,深化协同治理方面

  一是做好部门联动协同。党委政法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移交委托,重大纠纷联席会议等衔接工作制度。明确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移交委托案件范围,规范移交委托程序,司法行政机关要同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二是畅通数据共享。大力推动保障数据安全,实现相关信息的流通。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搭建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平台,强化司法行政部门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需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使人民调解员可以在先前工作的基础上对矛盾进行深入认识剖析,提高调解效率。借助各级综治中心的基层信息化平台,加强多种类人民调解案例经验的总结共享。探索制定统一的线上运行调解工作标准,规范调解流程和文书格式,提高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实现智慧赋能。

  三、提质增效,锻造专业队伍方面

  根据实际需求,统一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招录、培训和管理工作,实行合理分类管理,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调解员队伍。一是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面向社会招聘具有高学历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年富力强的人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四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实施办法》,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一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单位和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应当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力争三年内,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达到调解员总数20%以上。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完善初任调解员上岗培训及年度在岗培训制度,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资深调解员进行授课,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多种形式,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创新拓展,延伸服务触角方面

  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坚持“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的原则,加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覆盖范围。依托行业协会,在婚姻家庭、城区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切实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针对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等新就业群体工作流动性强、纠纷突发性高的特点,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平台,会同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进行整合,探索建立“流动调解模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就近就地的纠纷调解服务,实现纠纷就地就近、即时化解,有效维护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优化人民调解专家库。根据化解矛盾需要,聘请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和各行各业专业人才学者为人民调解专家库组成人员,为参与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五、多维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方面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模式。一是抓好典型经验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双辽“和睦家”、梨树“联邦调”等特色调解品牌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具有四平特色的调解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模式。二是抓好新媒体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形式,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和事迹,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激励力度,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利用新兴网络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范围,使群众更好了解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人民调解的便捷优势,介绍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成功案例、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六、常态排查,筑牢预防防线方面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持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线下走访+线上排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与电话排查等多方式相结合,聚焦“四个重点”(即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在城市以小区、网格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和舆情正确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实现排查全覆盖、情况明、底数清。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强化调解经费保障,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积极为四平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您的提案对于人民调解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平市司法局

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刘旭东 3657022)

       (初审:刘旭东 复审:刘 昊 终审:曾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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