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四平市司法局   2026-05-25 10:47:00   来源: 四平市司法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司律不罚决〔2026〕1号

当事人: 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李文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220000412710885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文斌

地址:铁东区北十一经街五十九号

根据 铁东区司法局关于给予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内律师王雪同律师行政处罚的建议 ,本机关于 2026 3 26日对你(单位) 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以及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斌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律所管理、监督职责 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 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未与博金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收取代理费5000元未开具发票,属于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斌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律所管理、监督职责,律所出现违法收案、收费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的规定。有关事实有 张小雨询问笔录、王雪同律师询问笔录、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斌询问笔录、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调查卷宗材料和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等证据证明。

鉴于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李文斌系首次发生违法执业行为,能够主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返还了博金公司交纳的全部费用,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四平市司法局律师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和四平市司法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4条 的规定,决定对吉林东泰律师事务所、李文斌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四平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司法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直接向  四平市铁西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司法局

20265月22

(初审:管延彬 复审:刘 昊 终审:曾庆波)


[纠错]